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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夫花在庭上 气质见于庭外
——法官职业素养之我见 作者:许强 发布时间:2011-09-29 14:17:20
人民法官是案件的裁判者,当属诉讼中最主要角色。居中裁判是其职业要求,公正裁判是其职业追求。
概而言之,法官的工作无非就是庭上庭外。法官对案件作出裁判最主要的环节就是开庭,“公开开庭”也是当事人和人民群众了解法官及法院最主要、最直接的途径,开庭也是法官最主要的工作,是法官释法讲理、明辨是非、宣传法律最重要的一环,是展示法官个人素质和司法能力的直接载体。 所以笔者认为,作为一名法官,应力求做到“功夫花在庭上,气质见于庭外。”即把最主要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在案件的开庭审理上,同时努力在庭外培养塑造干练、严谨、勤奋、博学、谦和、廉洁的法官风度和气质,并把这种气质时时处处传递呈现给周围人群,在群众心目中造就法官群体特有的高尚气质。 “工夫花在庭上”就要摒弃那种把开庭当作一种纯粹的形式的错误做法。开庭虽然是一种诉讼程序,但决不能以走程序的方式去开庭,而应赋予其丰富的内容,即案件所有的内容都必须体现在庭上,只有这样才能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 作为中立裁判者的法官,开庭除了把握好开庭的步骤和节奏,驾驭好庭审的方向和秩序外,最为重要的是每一个环节都要体现出法官对事物、对证据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并把自己的分析判断理由详细地向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予以讲解,对每一个证据的采信与否定都要进行分析说理,对每一个争议焦点问题都要进行阐述论证,要给当事人一个明确的观点和结论,该说的都应该在庭审中及时说出来,不能有半点保留,也不能有半点含糊,不能让当事人牵着鼻子走,把法官弄得云里雾里,分不清南北东西。 可以说一次精彩的庭审就是一堂精彩的法制讲座。法官在庭审中的作用就是“拨开云雾见青天”,所以法官开庭就必须具备“拨开云雾”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官必须在精熟法律、通晓民俗的基础上,作好庭前的充分准备,充分了解案情,拟写庭审提纲,揣摩庭审焦点,预测庭审突变,这样就在庭审中能够从容应付,做到言之凿凿、拨云见日、一锤定音。 “气质见于庭外”。气质主要来自于后天养成。作为法官应该着意培养干练、严谨、勤奋、博学、谦和、廉洁的气质。 “干练”这种气质,在案多人少法官不堪重负当前形势下尤为重要。法官办案就要干练利索,不拖泥带水。同时又要做到“严谨”,严谨规范是法官基本素质,办案处事一丝不苟,做到钉是钉,铆是铆,忙而不乱,避免忙中出错甚至稀里糊涂。 “才学”是法官最重要的内在气质。法官在复杂的是非纠纷面前要做到分得清判得明,没有相当的才学肯定做不到。要有才学就得养成勤奋的习惯,发扬钉子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但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还要学习政治哲学、市场经济、历史文化、道德伦理等相关知识,在当事人和群众面前显示博学多才的法官气质。 “谦和”就是谦逊和蔼。在实践中就是要做到司法为民,体现法官的人民性,虚心向群众学习,认真为群众服务,真诚为群众解忧,做一个有爱心的法官。一声问候、一杯清茶、一个笑脸、一次帮扶,时时处处体现出法官谦和仁爱的为民情怀。 “廉洁”是法官的底线,也是法官应有的气质,也是法官形象公正最主要的外在表现。法官在“廉洁”问题上应该警钟常鸣,时时绷紧这根弦。作为法官,尤其身处人情世俗包围之中,要沉得住气、静得下心、管得了手、稳得住脚,经得起诱惑、受得了考验、守得牢底线,时时处处在当事人和群众面前呈现廉洁司法的好气质、好形象。 作为法官,我们只要努力做到“功夫花在庭上,气质见于庭外”,着力提升自身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尊重和信任,司法威性和法治信仰才会不断提高。 (作者单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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