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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明虚构三套安置房 1个月狂骗18万获刑
发布时间:2011-09-30 11:39: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和贵平 李传荣)   看到有人急于购买低价安置房,就伪造村证明虚构自已有三套安置房需转卖,一个月内骗取三人房款共计18万元。9月29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军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涉案赃款11万余元继续予以追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6月份以来,爱好赌博、喜欢摆阔的被告人张军看到有人想低价购买拆迁安置房,就想到了一条“发财”计策:虚构自己在安置小区有三套房产,用虚构的房子转手卖钱。为不让人起疑心,他伪造了一份自已所在村的村证明,证明自已在南水北调安置区有三套高层房产。2009年7月初,被告人张军通过李利介绍,将虚构的一套120平方米的安置房以每平方米1050元的价格卖给了被害人吴萍,在一饭店内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后,骗取吴萍首付款40000元。2009年7月20日,被告人张军又用同样的手段,通过李利介绍,将虚构的一套140平方米的房产卖给被害人刘同,在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后骗取刘同首付款40000元,后张军又以办理房产证等理由骗取刘同35000元。7月22日,被告人张军通过李利介绍,将自已虚构的一套140平方米的安置房卖给被害人陈娟,在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后骗取陈娟首付款30000元,后又以办理房产证等理由骗取陈娟350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34000元,剩余赃款被张军予以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价值18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因涉案赃款已部分追回,酌情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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