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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赌资拘禁他人 获刑罚得不偿失
发布时间:2011-09-30 13:59: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蒋建强)   在赌场投放款项供人赌博,为索取赌资非法拘禁他人且造成轻伤甲级的严重后果,最终被判刑并且附带赔偿医药费。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郑永生有期徒刑7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医药费二千元人民币。

    2011年9月初一天,受害人邓芹在某地下赌场赌博因资金紧缺,便向被告人郑永生的朋友郑建武借高利贷3万元赌博,结果邓血本无归。按约定,邓应立即回家取钱还债,但邓回家后无力还钱。因怕邓逃债,被告人郑永生伙同郑建武连续三天将邓拘禁在新干某宾馆逼债,由于他人报警,邓才得以脱身。10月14日晚,郑某某窜到邓家中,逼邓还债未果后,使用鱼叉等工具对邓进行殴打。经鉴定,邓芹的伤势为轻伤甲级。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永生伙同他人以索要欠帐为由,非法拘留、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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