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为哥们义气出手打人 致人轻伤获拘四个月
发布时间:2011-09-30 15:13: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为哥们义气便出手打人致人轻伤,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朋友。9月30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4个月。

    2010年11月30日上午九时许,负责公路工程技术的县交通局职工方某在公路检查施工情况时,发现施工设备出现故障阻碍过往车辆通行,为疏通车辆,方要求李某将所开车辆往后倒,李不肯,双方遂起争执。后李打电话给被告人张伟要其过来帮忙打架。被告人张伟接电话后,驾一摩托车来到事发地点,被告人张伟下车后便质问方为何殴打李,随即对方拳打脚踢,致其脸部多处受伤。经鉴定,被害人的伤势为轻伤甲级。案发后,被告人张伟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伟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其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伟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告人张伟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方世标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