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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打“友情牌” 快速执结连环案
发布时间:2011-10-08 16:03: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卢宝尚)   “谢谢蓝庭长,你让我们卸下了沉重的心理包袱!”10月8日上午,江西省都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在受理两起连环案时,执行庭庭长蓝江利用友情热心开导,促成三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事人不约而同地握住蓝庭长的双手,表示亲诚致谢。至此,两起连环执行案在不到一个半小时以和解方式执结了。

    2008年,包工头韦征问、蓝方林合伙承包都安县党校综合教学楼工程,在施工中,因资金短缺,韦征问自行向另一包工头蒙中汉借款5万元,双方立下借款协议,约定借期6个月,月利息1%。工程竣工后,因都安县党校工程款未落实到位,一直不能结算,造成韦征问在借款期届满后,无法如期归还蒙中汉借款。蓝方林在都安县党校综合教学楼工程竣工后,另与蒙中汉合伙承包银行排水沟工程,在施工中,因资金管理问题,双方发生纠纷,蓝方林提出退伙,蒙中汉同意给其退伙。合伙结算时,蒙中汉向蓝方林出具了一张6万元的欠款单。

    今年3月,蒙中汉向都安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决韦征问偿还拖欠的5万元借款及其利息,与此同时,蓝方林也以蒙中汉作为被告向都安县法院提起诉讼,打起了连环官司。原本是一条线上的合作伙伴,现变成了官司冤家。

    都安县法院开庭审理后,对两个案件分别作出了判决,判令韦征问偿还蒙中汉5万元借款及其利息,判令蒙中汉偿还蓝方林6万元欠款及其利息。

    判决生效后,韦征问以都安县党校综合教学楼工程未结算无能力支付为由,没有按照判决自动履行义务,而蒙中汉则认为韦征问履行了还款义务他才能偿还蓝方林欠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当事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债务关系,一时耽搁不能及时结案,令当事人心里很是纠结,也使执行法官感到棘手。

    蓝庭长在日常生活中与案件当事人韦征问多有交往,有一定的交情,在案件受理时自动提出回避,让其他法官接手执行。但回避不等于甩手不管。在与其他法官讨论案件执行方案时,他提出了案件执行的突破口应在韦征问的身上,韦征问目前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只要细致做好其思想工作,完全可以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

    10月8日,执行庭召集两个案件的三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蓝庭长到场参与,他以拉家常的方式开始谈及三方以前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当事人敌对情绪缓和后,适时进行了法律开导。经过蓝庭长一番苦口婆心的调解,韦征问的思想松动了,表示自愿与蒙中汉达成执行和解,马上履行义务,并当即给其儿子和女婿打电话凑足执行款送到了法院执行庭。解决了韦征问这一个案,蓝方林与蒙中汉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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