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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貌相似误认为骗子 参与扣押构成非法拘禁
发布时间:2011-10-08 16:17: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肖是桂 王建庆)
他人误指相貌相似的人是骗子,便积极参与殴打且限制其人身自由。10月8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徐杞锦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2009年8月11日,徐淑英(已判刑)在圩镇被骗9000元人民币。2009年8月14日,徐淑英在圩镇移民社区看见相貌与骗子相似的袁小旺坐班车准备离开圩镇,便邀集同村的被告人徐杞锦及徐小华、徐平(均已判刑)乘坐的士追赶袁小旺。追上后,在徐淑英的指认下对袁小旺拳打脚踢,并将其强行押回圩镇,先后关押在圩镇新桥头、文化宫后院、粮管所院内等处,在众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下,徐淑英逼迫袁小旺还钱。被告人徐杞锦和徐小华、徐平还对袁小旺进行殴打,并责令其跪在地上,时间长达3小时。经鉴定,袁小旺伤势为轻微伤甲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杞锦伙同他人非法强制剥夺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时间长达三个小时,并且在公众场合对被害人进行殴打、罚跪,致被害人轻微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及罪名能够成立。被告人徐杞锦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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