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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变心要离婚 丈夫扣住情敌要补偿
发布时间:2011-10-09 10:38:0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妻子外出打工与人相识,要求与丈夫离婚并与他人结婚,丈夫一怒之下扣住情敌并对其实施殴打,逼迫被害人写了两份协议,并威胁让其给家人打电话凑钱补偿自己的损失。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侯长明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01年农历腊月,被告人侯长明与周开琼登记结婚,婚后于2002年12月27日生育一女。现随被告人的父母生活。2010年10月侯长明与周开琼在湖北省宜昌市务工期间,周开琼与龙广明(本案受害)相识。后侯长明回到巫山县。2011年1月初,周开琼打电话给侯长明,表示要与其离婚,并要与龙广明结婚。同年1月9日下午6时许,周开琼带龙广明到巫山县双龙镇安静村周开琼的表姐家居住。当晚8时许,侯长明得知消息,将龙广明从周开琼的表姐家拉到周开琼家,对其实施了殴打。后龙广明回到周开琼的表姐家,侯长明随之又赶来在门外蹲守,并给姐姐向圣容打电话,让其从巫山县城带几个人到双龙。同年1月10日凌晨1时许,向圣容、侯长燕、向兵等人包了两辆的士车赶到周开琼的表姐家中,将龙广明拉上车带至巫山县城。当车行至寒水沟时(小地名),侯长明与向兵等人对龙广明实施了殴打。当日5时许,到达巫山县城,侯长明等人先带龙广明在巫山县巫峡镇章家湾一个小旅社内休息,之后又将龙广明带到巫峡镇红石梁金山宾馆204房间内,对龙广明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侯长明逼迫龙广明写了两份协议(一份由龙广明口述向明坤执笔,龙广明签字认可。另一分由龙广明自己书写)。并威胁龙广明,让其给家人打电话凑钱补偿自己的损失。当日中午11时许,巫山县公安局民警接到龙广明表弟陈友军的报警,赶到金山酒店将龙广明解救。同日,龙广明在巫山县公安局法医验伤门诊进行验伤,结论为龙广明的额颧部、左腰部、右肘部多处软组织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侯长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殴打,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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