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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那双眼睛不致失明
作者:卢才德   发布时间:2011-10-10 16:37:18


    国庆期间,闲着陪妻儿到超市购物,正当我精心挑选货物的时候,站在我对面的一名女导购员怯生生地看着我,低声问道:“你是卢法官吧,还记得我吗?”我仔细端详戴着眼镜的她,发觉她的左眼有点异样,我不停地回忆,哦,想起来了,尘封多年的那段往事又浮现在我眼前……

    十四年前,当时我还在边远的山区法庭工作,那个女导购员是我办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受害人,叫小丽,当时她还是一名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有一天,她所在的班级上体育课,在自由活动的间隙,她看到另外一个班级上自习课,因没有老师值勤,学生们互相嬉闹,教室里乱哄哄的,其中有一名学生用磨尖的粗铁线系上鸡毛,做成“鸡毛箭”当飞箭玩耍,小丽便好奇地把脸贴在窗户上观望,就在这一瞬间,那支“鸡毛箭”正好刺中她的左眼,她顿时捂住眼睛哭喊起来,哭声惊动了老师,但老师只简单看了看,发觉没什么大碍,未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到了晚上,小丽的眼睛开始红肿发炎,老师及家长才急匆匆将她送往县医院,因病情严重,又送往区医科大附院治疗,由于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女孩的视力受到严重的影响,几乎接近失明。由于家里太穷,致害人一时又拿不出钱,学校又没能再拿出更多的钱来给她治疗,只好出院。为了能进一步治疗,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起诉。

    案件受理后,由于山区交通不便,我三次步行十几里的山路到她所在的村庄,当时听她的父亲说:“据医生嘱咐,若不作进一步治疗,眼球可能萎缩,最终可能被摘除,甚至可能危及右眼。”为了小丽的双眼不致失明,我苦口婆心地做致害人父母及学校的思想工作,向他们释明法律的规定,在我的不懈努力下,致害人的父母及学校同意一次性赔偿5000元,案件得以顺利审结。听小丽说:“正是因为得到了5000元的赔偿款,才有机会得到及时的治疗,才不至于被摘除眼球,现在想起来真后怕,虽然现在的视力恢复不到受伤前的水平,但总比瞎了好多了。要是没有你的努力,就没有我重见光明的今天,这些年来,我一直心存感激,但又不知道如何表达和感恩,我只能祝愿你好人一生平安!”听了小丽那朴实的话语,我禁不住热泪盈眶。

    这么多年过去了,要不是再遇见小丽,我真的记不起这个案件了。这时候我在想,我只是做了我的本职工作,却换来当事人终生的铭记,真的令我感慨万千!是啊,这么多年来,虽然审结了不计其数的案件,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我自己做得有多好,而是更深切地感受到法律对于老百姓是多么重要!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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