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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被盗不报案 殴打怀疑对象获刑
发布时间:2011-10-11 17:22: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变压器被盗后没有选择报案,而是根据自己的判断纠集多人去找怀疑对象要,结果变压器没有找回反把自己送进了牢房。10月11日,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朱达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11年5月8日晚,被告人朱达辉放在自家屋旁的一台旧变压器被盗,因当日下午本村村民刘某等人路经朱家时曾经询问该变压器是否会出售,被告人朱达辉便怀疑是刘某等人所为。次日晚上,被告人朱达辉便叫来郭某及杨某骑车来到刘某家里,对刘某进行殴打,要刘某承认盗窃变压器并要求刘某等三人赔偿损失。同年5月20日下午,被告人朱达辉伙同郭某、杨某等人再次来到刘某家里,让刘某通知另二人过来后,要刘某三人赔钱。刘某三人称没偷其变压器不肯赔钱,被告人朱达辉等人即动手将刘某三人打伤。经鉴定,刘某三人伤势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达辉公然藐视国家法律,伙同同案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及罪名能够成立。被告人朱达辉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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