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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法院院长带头巡回办案形成制度
发布时间:2011-10-12 09:41: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谭燕 朱辉平)
近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尚平、审委会专职委员田恢雄带领壶瓶山法庭法官,冒雨特意来到南北镇大城村,就彭某与申某、康某、王某土地承经营权纠纷案进行现场勘验、调解。这是该院重大案件坚持院领导带头巡回办案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该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出台了《巡回办案工作制度》,针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纠纷、涉三农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以及当事人因种种原因不方便出庭的案件等“五类案件”推行下乡巡回办案。特别是涉及不稳定因素的重大案件,分管业务庭的院领导要带头巡回办案。今年1-8月,我院各法庭巡回审理案件166件,占所审结案件数的90%以上,调解撤诉率达80%以上。该院领导带头巡回办案对该开展巡回案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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