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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父亲携“90后”儿子抢夺名烟 2年作案38起
发布时间:2011-10-12 09:51: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京科)
糊涂父亲王中海带着自己1992年5月出生的儿子王大顺伙同他人以买烟为名行抢夺之实,最终害了自己也害了孩子。2011年8月,安徽省怀远县法院开庭审结这起特殊的抢夺案件,被告人王中海、王贺林犯抢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5万元;被告人王大顺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经审理查明,在两年左右的时间内三名被告人流窜至天津、江苏、河南等省市疯狂作案61起,涉案金额17万余元;王大顺参与作案38起,涉案金额11万余元,其中在王大顺未满18周岁时父子齐上阵参与抢夺21起,涉案金额达6万余元。在作案过程中,一般由被告人王贺林负责驾车前往案发地点,王大顺负责在车上接应,由王中海下车假装买烟,而他要“买”的大多是中华、苏烟等价值不菲的名牌香烟,趁店主不备将香烟抢走。案发后,三被告人主动退赔了部分受害人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流窜抢夺,作案61起,涉案金额17万余元,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因王大顺在2010年5月前参与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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