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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香烟头烧毁百亩林 防火意识差领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1-10-12 17:02: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肖是桂)   在山上劳动不注意防火,将香烟头随意丢在茅草上,引发森林火灾。10月12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郭文生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1年7月15日,被告人郭文生携带镰铲,来到 “打落坑”修铲自家的油茶山。休息时,被告人郭文生连续抽了三支香烟,抽完后未将烟头遗火掐灭,而是随意丢在自己铲下的茅草上,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83.4亩,造成经济损失4158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文生在山上劳动,未注意防火,过失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83.4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但被告人郭文生犯罪情节较轻,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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