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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买卖改造仿真枪 5男子均获刑
发布时间:2011-10-13 09:53: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妍)
因私自改装买卖仿真枪,并通过快递进行送货,近日,29岁的叶欢因非法制造、邮寄枪支、诈骗罪被北京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1000元。同案的另外4名购枪、藏枪的被告人分别获刑1年1个月至2年8个月不等。
2010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叶欢先后为被告人向光蔚改装一支MP-654K型仿真枪,后将枪支随同自己制造的30发子弹通过佳吉快运邮寄给向光蔚,并收取向光蔚4000元。同时,叶欢以改造MP-654K仿真枪加大威力为名,骗取吴涛6000元;以75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平恒1支MP-654K型手枪,还帮平恒修好了一支。8月,5名被告人先后落网。警方在向光蔚住地起获“工字牌”气枪1支、小口径子弹21发、51式手枪弹1发;在叶欢暂住地起获改造的654K仿真枪半成品7支及大量枪支配件、子弹44发、步枪弹18发。 被告人边瑞江明知叶欢非法制造、改造MP-654K手枪及自制手枪弹,仍存放并晾晒叶欢自己制造的20发改装手枪弹,并在其住地起获气步枪1支、自制双管火药枪1支以及铅弹240发,经鉴定两支枪均具有杀伤力,。 被告人张昭为平恒存放具有杀伤力的手枪1支,子弹7发,被被查获归案。 据悉,被告人叶欢出生于湖北省洪湖市,1982年出生,只有初中文化,无业。2009年10月,27岁的叶欢开始为网友改造MP-654K仿真枪,就是将仿真枪的以气体为动力击发钢珠子弹改造成火药动力连续击发制式手枪副装弹的枪支,并从中收取改装费。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欢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的规定,非法改造枪支,并利用邮寄渠道运送,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非法制造、邮寄枪支罪;另被告人叶欢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予以惩处;被告人向光蔚、平恒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的规定,委托他人非法改造枪支,二被告人之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依法均应予以惩处;被告人边瑞江、张昭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的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二被告人之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均应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叶欢、边瑞江、张昭当庭认罪,被告人向光蔚、平恒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有立功表现,故对被告人叶欢、边瑞江、张昭所犯罪行依法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向光蔚、平恒所犯罪行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综上,朝阳法院以非法制造、邮寄枪支罪、诈骗罪判处叶欢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1000元;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向光蔚有期徒刑2年8个月;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平恒有期徒刑2年8个月;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边瑞江有期徒刑1年3个月;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张昭有期徒刑1年1个月。继续追缴叶欢犯罪所得6000元。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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