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女子偷砍集体杨树10棵 获判管制一年并罚金
发布时间:2011-10-17 09:51:4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章科)   河南省固始县一法盲村妇为谋取非法利益,秘密砍伐本村集体树木,后卖于他人获利400元。10月13日,固始县法院对该起盗伐林木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祝菊管制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祝菊,女,系固始县陈集乡藏集村人。2011年1月10日,被告人祝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盗窃手段将本村集体所有的10棵杨树砍伐,并以400元的价格卖于他人。被盗伐树木折合立木蓄积2.4045立方米。案发后,被告人将所得卖树款全部退还给藏集村集体。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祝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林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鉴于被告人案发后积极退赃,且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