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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出事故 伪造公文骗保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1-10-18 11:56: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午清)   车主无照驾驶发生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未果后,为骗取保险金竟伪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骗得保金五千余元。日前,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被告人何勇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9年12月29日,被告人何勇无证驾驶自己的机动车与他人发生刮擦事故,2011年2月6日,被告人何勇持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对该事故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到保险公司索赔,因其是无证驾驶,未能得到赔偿。之后,被告人何勇通过伪造印章、文本等方式,伪造了一份以何正涛(有驾驶证)为当事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到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五千余元。

    案发后,被告人何勇将私刻印章丢弃,骗取的保险金五千余元全额退还给保险公司。

    垫江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何勇为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何勇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判决何勇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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