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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一无业男子长期沉迷赌博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1-10-20 14:40: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男子不务正业,长期找赌场赌博,并将赌博所得为其生活开支。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谭昌林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谭昌林不务正业,长期赌博,从2008年至2010年7月间,被告人谭昌林先后在巫山县巫峡镇黄金商务宾馆“8888”房间、许开友设在巫山县龙井乡龙水村向应英家、黄功兰家、巫山县两坪乡仙女湖渡假山庄、龙井乡白水村向茂凤家、曲尺乡哨路村李贤树家等处的赌场里赌博。赌博所得为其生活开支。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处扣押了赌资7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昌林以赌博为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谭昌林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确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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