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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抢劫案发潜逃 终究难脱恢恢法网
发布时间:2011-10-25 08:57:3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颜波)
飞车抢劫又盗车,在逃多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被告人郁明辉因涉嫌抢夺于2006年10月9日被利辛县公安局刑拘(在逃),2011年5月被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卫派出所抓获。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郁某有期徒刑十年,罚金30000元。
2006年8月份,被告人郁明辉伙同张喜军、赵结束、陈如良(均已判刑)等人骑摩托车窜至怀远县龙亢镇、荆芡乡、濉溪县双堆镇等地,先后四次抢劫行人财物,案发后,郁明辉畏罪潜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郁明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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