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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包厢内行凶 双胞胎齐获刑
发布时间:2011-10-27 10:15: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宇星)
因女朋友未及时回家,伙同他人包厢内行凶,孪生兄弟亦参与其中,双双获刑罚令人惋惜。10月25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陈大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陈小(系陈大孪生兄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7日晚上19时30分许,被告人陈大的女朋友邹某和同事在新余市胜利路某ktv包厢唱歌,因唱歌唱的较晚,被告人陈大多次打电话催邹某回家,邹某没回家,也多次没有接听被告人陈大的电话。被告人陈大随即邀集被告人陈小等持刀冲进包厢,将ktv包厢内的被害人杨某砍伤,经法医鉴定,杨某的伤势为重伤乙级。 民事部分已调解处理,二被告人共赔偿被害人杨某经济损失8万余元。另查明,2011年3月26日万,被告人陈小伙同他人在新余市另一ktv包厢内故意毁坏店内大厅财物,价值人民币3951元。
一审法院认为,二被告人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小还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多人打砸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罪,应数罪并罚,但其主动交代公安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表现,可从轻处罚,且二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杨某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杨某的谅解,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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