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小会)
“谢谢法官,为我的案件晚上7点钟还在加班调解,现在我们终于离婚了,我心里的大石头也落地了。”日前,一离婚案件当事人肖晓梅给惠蕾法官送来锦旗时感动地说。这已是肖晓梅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同于第一次的是,这次原被告都以死相逼,原告欲离婚,被告却不同意。在法官的苦心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离婚协议,原被告都表示满意,法官也松了一口气。
原告肖晓梅与被告唐军于1993年6月相识恋爱,1996年3月26日在梁平县仁贤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同年9月15日生育一女。婚后,原被告因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此案让法官很头疼,原告告诉法官如果实在离不了婚就只有一死了之,其家人也写信告知法官女儿已经对他们交代后事了。同时被告及其家人也对法官说:“被告曾患有精神疾病,承受不了离婚的刺激,如果法官让被告没了老婆,被告以后的生活就由你们法院负责!”
为了让双方都满意,法官试着调解,分别对原被告进行劝说。得知被告对其女儿有深厚感情,法官还说服其女儿以真情感动父亲,最后,被告说要离婚的话原告得支付给他20万元的经济补偿费,但原告只是一个普通农民,根本没有那么多钱。通过原被告的父母、女儿、亲朋好友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均做出了让步,达成离婚协议:被告同意离婚;婚生女随被告生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至其18岁止;夫妻共同债务5900元由原告承担;原告一次性支付被告3万元经济帮助费,已当庭兑现。至此,该起离婚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