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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产品起贪念 盗走电脑被严惩
发布时间:2011-10-28 16:00: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明亮 许芳)
到售楼部推销标示产品时,看到大厅的电脑,起贪念盗走电脑,最终遭到法律的制裁。10月25日,河南省鄢陵县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汪争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2011年8月3日上午11时40分许,被告人汪争到鄢陵县人民路与花博大道交叉口东方威尼斯售楼部推销标示产品时,将售楼部一楼大厅的一台联想台式电脑盗走,经鉴定,被盗电脑价值3000元。赃物已退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汪争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汪争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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