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灵山法院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推进“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1-10-31 15:14: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可欣 磨颖)   10月25日,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劳某诉陈某某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该案的审理,并邀请检察院民事行政检查科人员参加旁听。当天,该院对案件当庭进行了宣判,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民二庭以当前开展“阳光司法”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工作,推进“阳光司法”,着力提升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为了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旁听人员充分了解商事审判过程,该院民二庭特意挑选了这一件有证人出庭作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主办该案件的审判员在庭审现场布置等各个方面均做出了周密安排,并在庭前做了详细的阅卷以及证据交换等工作。庭审过程中,审判员体现了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节奏掌握较好,让当事人的证据得到了充分的论证,辩论观点也得到了充分的表达。该案件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审判员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该案的审理得到了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民事行政检查科旁听人员的一致肯定。

    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还提议,希望法院今后对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形成制度,并长期坚持。检察院参加旁听的民事行政检查科梁科长表示,这是灵山法院第一次邀请检察院参加民商事案件的庭审过程,这个做法很好,让他们能更加了解民商案件的审理程序,充实民商事法律知识,提高对民商事案件履行法律监督的能力。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