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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玩游戏发生口角 刀砍玩伴被判徒刑
发布时间:2011-10-31 15:42: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肖是桂 王贵成)
游戏时因与玩伴发生口角,便持刀将玩伴砍伤。10月31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案件,一审以被告人黄建虹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1年5月21日,被告人黄建虹在泉江镇东路小区动漫城玩游戏时,因玩伴高桥生不同意调换游戏机而双方发生口角。被告人黄建虹认为自己吃了亏,便回到家中拿了一把菜刀返回动漫城,趁高桥生在玩游戏时,持刀从后面将其头部砍伤,经鉴定,被害人高桥生的伤势为轻伤甲级。案发后,被告人黄建虹已全额赔偿了被害人高桥生的经济损失,被害人高桥生也表示谅解被告人黄建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建虹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黄建虹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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