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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尔梅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作者:周兆军 发布时间:2011-11-01 10:31:30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9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任命黄尔梅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尔梅,女,汉族,1951年12月生,广东中山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系79级毕业。 黄尔梅曾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2000年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2002年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两个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4年10月,黄尔梅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2009年8月,她被免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随后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表决,免去于振安、刘寿杰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张庆彬、张希靖(女)、马顺华、秦弢、王昀(女)、张碧洁(女)、李文峰、李伟、那艳芳(女)、李高生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完)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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