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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买烟实施抢夺 作案61起价值17万
发布时间:2011-11-01 11:47: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褚宏泉)   被告人李建平、李军林、李小鹏三人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以借口买烟等手段流窜安徽省怀远县等地抢夺烟酒商店共计61次,价值176764.5元,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李建平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被告人李军林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被告人李小鹏有期徒刑8年6个月。

    自2010年春节起,被告人李建平、李军林、李小鹏三人驾驶起亚福瑞迪轿车流窜至安徽省的蚌埠市、怀远县、五河县以及淮南市、长丰县、天津市,河南省固始县等地,到各地的烟酒商店以买烟为借口,趁店主不备将香烟抢走。在作案过程中,被告人李建平负责实施抢夺,被告人李军林负责驾驶车辆,被告人李小鹏在车上等候接应。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共计作案61起,总价值176764.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建平、李军林、李小鹏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抢夺罪。因被告人李小鹏在2010年5月16日前不满18周岁,其实施的抢夺犯罪,应予减轻或从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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