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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法院推行判后回访制度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11-03 09:56: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邵海林)   近年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在狠抓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过程中,大力推行案件回访工作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针对赡养、抚养、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在判决生效后,部分当事人心中存有疑虑,有可能给当事人和谐相处留下隐患的实际情况,大力推行判后回访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积极促进当事人和睦相处。该院利用深入农家送达、巡回审判、送法上门等机会,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以及义务得到全部履行的双方当事人,不定期地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邀请当地村组干部和群众共同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和睦相处。

    截至今年10月31日,该院所审结的各类案件中,有32.5%的案件进行了判后回访,有效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恩怨,改变了案结事难了的被动局面,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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