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私设公堂审“盗贼” 非法拘禁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11-03 14:13: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常玲)   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拘禁案件,分别判处被告人帖广雷、姚正中、姚家琪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三年、二年四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28日晚9时许,被告人帖广雷酒后在本县淝南乡燕集街道“e家人”网吧门口遇到燕集村青年陶玉,无故对陶玉殴打,后又将其拉到涡河大坝下,对陶玉拳打脚踢、用皮带抽打,迫使其承认盗窃了燕集街道居民姚连科家的钱物。当晚11时许,被告人帖广雷打电话联系姚连科儿子即被告人姚家琪到大坝下,一起将陶玉带到姚连科家饭店,被告人姚正中(姚家琪哥哥)等人在场,姚连科(刑拘在逃)、帖怀芳夫妇闻讯赶来,几人逼迫陶玉交待出“同伙”,陶玉谎称有燕集村青年任东东、雷磊。姚连科、帖怀芳等人找到任东东、雷磊并将二人带到饭店,被告人帖广雷与姚连科对任东东、雷磊殴打、恐吓,逼迫二人承认参与偷盗财物并交待“同伙”,几人先后谎称有燕集村青年燕伟、陈允德及燕集中学初三学生许小峰、何帅、褚燕、褚凯强、吴梦飞。被告人姚正中、姚家琪等人连夜将几人找来带到饭店,伙同帖广雷等人采取殴打、恐吓等手段逼迫几人承认偷盗姚连科家财物,并将上述十人关在饭店一包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次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帖广雷离开。早晨5时至7时许期间,姚连科等人才让燕伟等十名被害人先后离开。怀远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陶玉头部损伤为轻微伤。案发后,何帅、许小峰、褚燕、吴梦飞先后辍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帖广雷、姚正中、姚家琪伙同他人非法拘禁多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三被告人在非法拘禁过程中非法拘禁人多人,具有殴打情节,且多名被害人系未成年人,还造成多名被害人辍学,具有法定和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此外,被告人帖广雷基本认罪,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姚正中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姚家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可从轻处罚。综合上述各量刑情节,对三被告人均予以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