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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一老汉与情妇合伙骗堂弟钱财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1-11-03 16:40: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河清)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东庙乡农民谢永龙老汉,借给情妇蓝翠轩6000元钱后,因多次追讨未果,竟同意蓝翠轩提出的以婚骗财的计划,与其合伙骗走了自己堂弟1.2万元,结果双双落入法网。2011年11月2日,都安县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4月的一天,谢永龙向蓝翠轩追要欠款,蓝翠轩因无钱偿还,就提议以骗婚的形式去诈骗他人要钱来赔偿谢永龙,同时要求谢永龙提供诈骗对象,其他具体诈骗的事情由蓝翠轩去做。谢永龙为了要回欠款,表示同意,并将其大龄未婚的堂弟谢永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介绍给蓝翠轩进行诈骗。 自2011年4月至2011年5月20日,蓝翠轩用假名“蓝爱金”和谢永基交往,称自己离婚后就与谢永基结婚。随后蓝翠轩先后在都安县汽车站旁、石林第一宾馆二楼的客房里,以自己办理离婚需要手续费、律师费、孩子抚养费为由,骗走结婚心切的谢永基现金共计12080元,后独自挥霍。 2011年7月5日,被告人谢永龙、蓝翠轩被都安警方刑事拘留。 案发后,被告人蓝翠轩的父亲替蓝翠轩退赔谢永基受骗款人民币12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永龙、蓝翠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蓝翠轩在本案中是主犯,谢永龙是从犯。 据悉,都安县人民法院择日将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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