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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上山盗伐杉木 五名男子同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1-11-08 16:26: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仁根)   半夜三更开面包车上山盗伐林木,然后把它卖了就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可没想到杉木未卖就被查获。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肖和鹏、钟平、吴滔文、肖金华、郭世松犯盗伐林木罪,判处管制二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8000元。

    2010年9月30日晚10时许,被告人肖和鹏、钟卫平、吴滔文、肖金华、郭世松经商议后,由被告人肖和鹏驾一辆金杯牌面包车,5被告人来到一叫壁风窝口上片的山场上盗伐杉树7株,加工成2米至4米长杉原木43根,当运输到圩镇附近时被查获。经鉴定,被告人盗伐的杉木材积为2.887立方米,折合活立木蓄积为4.124立方米。案发后,被告人郭世松、肖金华在家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和鹏、钟平、吴滔文、肖金华、郭世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肖金华、郭世松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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