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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失误多支付五千 法官调解储户返还
发布时间:2011-11-09 14:02: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日前,经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调解,新干县某银行终于拿回了因银行工作人员疏忽而多支付给储户的五千元钱。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6月12日,被告李伟健在原告新干县某银行营业部取一笔5万元的存款。原告的银行柜员在为被告支取该笔款项时,因工作失误,错把本息5.12万元元当作5.62万元付给了办理了结算业务给被告李伟健,为此多支付了五千元给被告李伟健。事发后,原告多次与被告联系,要求其退还不当得利,但被告拒不退还多得款项。据此,原告起诉法院要求被告李伟健返还五千元的不当得利。

    在庭审中,银行向法院出具了当天被告提款的现场录像及其存款存单等有关证据。在证据面前,办案法官向被告李伟健宣讲了《国家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最终,经过调解被告李伟健如数返还了不当得利五千元。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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