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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天撬泳池更衣箱 河南3男子各获刑10个月
发布时间:2011-11-10 13:47: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克元)
为“快速致富”,3河南男子竟然在大白天潜入泳池更衣室撬锁行窃,共窃得财物5200元。11月10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世高、高士中和杨见勤各有期徒刑10个月,各处罚金3000元,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的一审判决。
张世高、高士中和杨见勤3男子均来自河南息县,分别因盗窃、寻衅滋事和破坏电力设备等被判刑或劳教。其中,杨见勤于2007年8月被判刑3年。3人既是同乡,又都上过“山”,相遇自然投机。在一起打工挣钱不多的情况下,萌生歹念。经过现场踩点,筹划了“快速致富”的行动。今年7月16日下午,由杨见勤借来轿车,搭上张世高、高士中后,驶至闵行区平吉路上的“芭芙莱泳健会”不远处的路边。然后,由杨见勤在车上准备接应,由张世高、高士中潜入会所。当天是双休日,天气火热,下午时间正是游泳的高峰,“芭芙莱泳健会”的客人们早已离开更衣室在远处的泳池内尽情畅游。一楼男更衣室内空无1人,这给张世高、高士中下手盗窃提供了良机。两人用螺丝刀、老虎钳等工具,迅速撬开更衣箱上的小锁,从两位泳客存放的衣物内,窃得现金3700元、天梭牌手表1块和宝路华牌手表1块。之后,跳上杨见勤在外等候的轿车逃逸。 今年8月6日,张世高、高士中被公安机关抓获。8月30日,杨见勤也落入法网。案发后,赃款800元和赃物宝路华牌手表已由公安机关追缴并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张世高、高士中和杨见勤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52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属共同犯罪。其中张世高、高士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杨见勤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依法从轻处罚。杨见勤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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