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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八成当庭履行
发布时间:2011-11-10 14:45: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尊会)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在刑事附民案件的审理中,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力争以最快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弥补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有效地防止矛盾激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1-10月刑庭审结的31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结案25件,调结率为80.6%。
加强调前摸查。庭审前,承办法官会详细了解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经济来源,摸查被告人的偿付能力;同时了解受害人的生活状况及思想动态,做好调解预案,为刑附民案件的调解做好充分准备。 加强释法疏导。在调前,主审法官向被告人亲友详细解读法律法规关于刑事附民事赔偿范围的规定,告知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可从轻处罚的刑事法律政策,促使被告人及其亲属自愿赔偿并当庭履行;疏导受害人及其亲属从被告人实际偿付能力出发提出赔偿要求,同时架好双方沟通桥梁,消除隔阂,为案件的调解打好基础。 内部合力调解。针对重大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刑附民案件,由主审法官、庭长、主管院长依次通过背靠背、面对面等多种调解方法,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向。 借用社会资源。对于金额差别较大、较难调解的刑附民事案件,该院积极邀请被告人居委会干部、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力促刑附民案件以调解结案,并当庭履行。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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