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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假冒民政部督察骗财十五万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1-11-10 15:46: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峥)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冒充民政部督察身份行骗的案件,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08年12月至2009年5月间,被告人刘锐对小王谎称是民政部督察,可以帮助小王找工作,以需要办事费用为名,骗取小王人民币共计15.5万元,后被抓获。

    法庭上,被告人刘锐表示自己无业,没有能力退赔。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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