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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超生 丈夫持刀砍伤国家工作人员获刑2年
发布时间:2011-11-11 09:23: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日前,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曾建林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1月份,曾建林夫妇违规生育第二胎,计生部门按规定多次告知被告人曾建林的妻子去完成结扎手术,曾夫妇均未理睬。2010年6月9日,计生部门依据规定,统一对计生对象进行结扎,并通知了曾的妻子去结扎,但曾夫妇仍未理睬。之后,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在被告人曾建林的租住地找到了其妻子,并将她带到计生委去结扎,被告人曾建林知道后,便购买了一把菜刀后直奔计生委二楼,拖着妻子离开。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刘某上前进行制止,被告人曾建林见状拿出购买的菜刀将刘某砍伤。后经法医鉴定,刘的损伤为轻伤乙级。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建林违规生育第二胎后,本该自觉履行结扎手术,反而在计生工作人员将其妻带至结扎地后,持刀叫喊不结扎,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致一人轻伤乙级,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罪名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在负刑事责任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为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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