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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吵架声音响 持刀捅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11-11 15:24:2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和贵平 杨丽红)   只因和女朋友吵架声音太响,与人发生争执、厮打,继而持水果刀将人捅伤。2011年11月10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晓利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6日1时许,被告人刘晓利与女朋友因琐事在某居民楼下发生争吵,在楼上居住的被害人马伟嫌其吵架声音太大,影响其休息,就骂了被告人刘晓利,双方发生争执,后马伟下楼先打了刘晓利,继而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刘晓利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马伟捅伤,致被害人马伟身上多处刀伤。经鉴定马伟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晓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被告人刘晓利归案后能够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被告人家属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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