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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万元卖亲骨肉 构成拐卖儿童罪夫妻同获刑
作者:李嘉 杨武喜 发布时间:2011-11-11 16:30:06
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法院审结一起“卖子求财”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申武强与被告人刘兰新系夫妻,均年过四十,生有两个儿子,以种地为生。2009年底,刘兰新发现自己再次怀孕,当确定腹中怀的又是一个男孩时,申武强和刘兰新经过简单思索、权衡后,申武强提议将孩子生下来卖给他人,鉴于家庭经济情况,刘兰新也表示同意。2010年7月12日,申武强、刘兰新在医院妇产科医生杨敏(化名)的介绍、帮助下,就以33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 案发后,被告人申武强、刘兰新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依法判决被告人申武强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决被告人刘兰新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8000元;追缴违法犯罪所得33000元。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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