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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路见财生邪念 两好友偷电脑齐坐牢
发布时间:2011-11-14 16:08: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勇慷)
广西那坡县城厢镇青年许志飞曾因犯抢夺罪被法院判刑后仍不思悔改,又和朋友李全英盗窃电脑。11月14日,广西那坡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许志飞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李全英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3月14日中午,许志飞、李全英路过那坡县城某旅馆215号房门口时,看见该房间内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次日晚上9时许,由李全英在旅馆门口放风,许志飞用从总台偷来的215号房间钥匙开门进入该房内,将刘某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及一个移动硬盘、一个U盘盗走。经鉴定,被盗的物品价值3623元。破案后,两人被刑事拘留,被盗物品亦返还失主。 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许志飞、李全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许志飞、李全英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作用相当,均是主犯,应当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两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许志飞曾因犯抢夺罪于2005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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