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宜丰法院推行立案风险评估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1-11-15 11:11: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赖青元 钟宜华)
前不久,家住江西省宜丰县城南门社区的李女士,又一次来到宜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感谢法官为她的邻里纠纷在立案审查时“号诊把脉”,提出解决纠纷的建议供自己选择,最终通过诉外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既省去诉讼费,又当场拿到了赔偿款,避免了打官司伤和气,法官考虑问题真周到。”李女士如是说。这是该院推行立案风险评估制度,指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的一个实例。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宜丰县人民法院注重矛盾源头防范,从把好立案关口入手,实行立案诉讼风险评估制度。在民事案件立案审查过程中,立案庭和基层法庭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提供的证据,从立案、举证、庭审到执行阶段,充分释明可能遇到的诉讼风险,可能要承担的诉讼成本,一并作出评估意见,供当事人参考决定选择哪种更有利的方式解决纠纷、以及是否提起诉讼、应怎样行使诉讼权利,以减少损失。 该制度实行明确相应界限,法官只作诉讼程序引导和相关法律释明,评估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诉讼结果不予预测,不发表意见。以此正确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让当事人决定打官司更慎重、规范、平和。 今年1至10月份,该院共为481个案件进行了风险评估,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28万余元,有19起纠纷的当事人认为无法胜诉或难以执行,自动放弃了起诉;有25名当事人选择诉讼外途径解决纠纷,23个案件的当事人在法官的指导下达成庭外和解协议,且无一起上诉上访案件发生。 责任编辑:
周翔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