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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舞菜刀抗拒传唤 谩骂民警被判徒刑
发布时间:2011-11-15 16:13:0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昊 杨升)   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案,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成文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0年9月15日下午,怀远县公安局马城派出所6名民警到本县马城镇胡圩村依法传唤被告人成文时遭到成文当场拒绝、无理谩骂,在民警做解释工作时,被告人成文窜到其家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挥舞菜刀辱骂民警,辱骂威胁时间长达2个小时,围观人数达五、六十人,造成极坏影响。后成文被强制带到马城派出所。

    法院认为:被告人成文以威胁、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被告人成文认罪态度较好,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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