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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法院积极推行立案公开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11-11-16 15:53: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溦)   广西区灵山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权威、以公开赢民心”的原则,把“立案信访窗口”创建活动成果作为开展“阳光司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加强诉讼引导,严格依法立案,确保立案质量,着力方便群众诉讼。

    在案件立案方面,通过公示、宣传栏等方法,及时将立案阶段相关信息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一是公开立案标准,建立便民通道。在立案大厅中公开立案标准、收费标准、司法救助标准、审判流程示意图等,当事人在宣传栏上能看到《诉讼须知》,在本院电子显示屏上能看到重要立案告示。同时,开通了“绿色通道”,优先对老人、孕妇、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立案,提供饮用水、纸笔、老花镜、坐椅等工具,为当事人做好立案服务工作。二是强化立案质量,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对待当事人立案理由,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案由,区分类型,防止出现该立不立、立案不当、敷衍或推诿等问题。三是严格管理收费,不多收不少收。将相关诉讼收费计算方法、收费内容及各项法律援助标准列表上墙,准核定诉讼费用,坚持单、据相符,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依法审查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四是及时送达文书,告知立案进程。将已经批准立案的案件,及时将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规则通知书等当面或以电话、书面材料的方式告知当事人,让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和自己的权利、义务。

    在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方面,从案件的立案、排期开庭、审理、执行、归档等环节进行动态跟踪监督,发放案件内定审限、执限报告登记卡,对审限实行内勤、庭长、立案庭、分管院领导四级警示机制,年内共跟踪案件1969件。此外,还进一步完善法官办案情况公示,充分利用内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报,增强法官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

    在涉诉信访工作方面,实行专人负责信访接待,院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接访、联合接访制度,形成以立案庭、纪检组、监察室为龙头,各部门参与的大信访格局。对来信来访切实做到“有登记、有落实、有结果”。以化解矛盾、促进稳定为目标,认真做好来访者的思想教育工作,妥善引导,及时指明纠纷救济途径。今年以来共处理群众来信6件,属涉诉信访2件,接待来访30批50多人次,均妥善处理。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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