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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妇女冒充“剩女”以谈恋爱为名骗财获刑
发布时间:2011-11-17 10:41: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君凤)   近日,北京市怀柔法院受理了一起已婚妇女冒充大龄“剩女”与另外两名男子确定恋爱关系,并以结婚等为由骗取钱财的案件。

    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期间,张梅在未与丈夫离婚的状态下,化名为李静,和被害人刘江虚假谈恋爱。两年之间,其已婚事实,并未被刘江发现。之后,张梅以找工作为名,骗取刘江6000元人民币。与此期间同时,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间,张梅化名为王宇,与另一被害人张龙虚假谈恋爱,最终以购买结婚用品为由骗取张龙45000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张梅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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