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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大学生状告父亲 法官倾情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11-11-17 15:00: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曾民 谌宇)   16岁的林音因考入大学急需学费,在多次与父亲协商未果后,一怒之下,遂起诉父亲要求其承担相应生活学习费用。近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子女抚养纠纷案,在法官的努力下,案子调解取得了圆满成功,父女之间的关系得到缓和。

    邹勤与林祥婚后生育女儿林音,1999年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并约定女儿由林祥抚养长大成人,不需邹勤支付抚养费。之后,女儿就一直由林祥抚养,离婚一年后,因生活所迫,林祥外出打工,把女儿留给女儿的爷爷、奶奶带养。2004年,邹勤认为林祥不能很好抚养和教育女儿,于是把女儿接到自己身边抚养。从此,被告对原告就很少尽抚养义务。今年9月,林音到大学读书,需要较大的费用,林音认为,父亲在与母亲离婚后,一直没有支付什么费用,今年自己考取了大学,急需相关费用,遂向父亲索取相关费用,而父亲认为自己已经抚养了小孩近七八年,现在女儿已经快成年,现在应由母亲一方尽抚养义务,遂以种种理由拒付任何费用。无奈,林音将自己的父亲告上了法庭。  

    考虑到案子的特殊性,承办法官进行了庭前调解,经法官苦口婆心地做工作,林某的父亲想通了。父女俩在法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了协议。林音的父亲每学期支付了3000元生活学习费用,一场父女之间的争执也就此化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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