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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后逞强好胜 砍人损物再入狱
发布时间:2011-11-18 10:35: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刑满释放后,只烦他人在网吧开音响听歌、只因向他人借车兜风遭拒,便逞强好胜持刀将人砍伤、将小车前后挡风玻璃及大灯砸烂。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黎路长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10年3月25日凌晨,被告人黎路长在网吧上网时,因对赖某到网吧总台打开音响听歌而心生不满,便从其停放在网吧门口的摩托车后备箱里拿出一把自制的钢刀返回网吧,持刀将赖某的右肘背部砍伤,致赖某右肱三头肌键断裂。案发后,被告人黎路长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 2010年10月25日晚,被告人黎路长酒后见肖某的小车停放在一宾馆门口,便打电话向肖借车兜风,在遭到肖的拒绝后,被告人黎路长随即从宾馆对面一小吃店内拿一把扫帚柄将小车的前后挡风玻璃及大灯砸坏。经鉴定,小车损失价值为232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黎路长公然藐视国家法律,破坏社会秩序,随意持械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且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能够成立。被告人黎路长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黎路长在案发后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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