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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累犯欲入室盗窃被发现 抗拒抓捕变抢劫
发布时间:2011-11-18 15:25: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窦娟)   2011年7月20日10时,被告人王金海伙同杨树兵至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东小营村,翻墙进入被害人马先生家院内欲盗窃时,被村民发现,被告人王金海逃跑时持砖头将村民李先生头部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后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金海犯盗窃罪,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树兵入户盗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被告人均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法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款的规定,均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此案将于11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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