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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灵山县的一对青年男女在街上闲逛至深夜,不幸被俩“飞车贼”盯上,女青年的挂包更是被抢去当了“战利品”。日前,这两个大胆妄为的“飞车贼”被灵山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罚金人民币3000元。
钟良和钟辉成都是社会闲散人员,整天无所事事不务正业。2011年5月20日晚,由于手头紧张,钟良和钟辉成便密谋抢夺路人钱财。21日凌晨0时许,钟良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搭乘钟辉成在灵山县灵城镇街上寻找作案目标。当他们来到丰江路段时,发现一对青年男女正沿着路边慢慢行走,女青年靠路面外侧的肩上背着一个大大的挂包。于是,钟良便驾驶摩托车慢慢靠近该女青年,钟辉成则趁其不备一把拉下挂包,之后两人快速离去。2011年5月25日晚23时许,钟良和钟辉成再度上街寻找下手目标,但因形迹可疑被巡逻的公安民警盘查,两人主动招供了抢夺女青年挂包的犯罪事实。经查,钟良和钟辉成所抢挂包内有人民币800元、价值人民币315元的手机一台,以及衣服等物品。
灵山法院审理认为,钟良、钟辉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行驶的摩托车乘人不备,合伙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抢夺罪。根据钟良、钟辉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