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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两惯盗合伙行窃专挑古玩换来重刑
发布时间:2011-11-22 14:39: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唐晶)
古玩价值今非昔比,一些小偷对古玩更是情有独钟,江西乐安两盗窃惯犯多次入户行窃,专挑拣古铜币、银元、瓷碗、字画等古玩盗走,后两人在寻找古玩下家时被抓获。近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分别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荣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江明辉有期徒刑十三年。
2010年12月7日晚,被告人李荣伙同江明辉爬窗进入县幼儿园附近一居民家中盗窃,盗得一个铜火罐、二幅画和一套瓷器碗。 2010年12月9日晚,被告人李荣又伙同江明辉在乐安县城金茂商城小区,看见一户人家没有关窗户,即爬窗入户,将居民保险柜内的铜菩萨一尊、白金戒指一枚、手表一块等物品盗走。 2011年1月27日晚,被告人李荣再次伙同江明辉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车上携带了老虎钳和铁棍)来到乐安县开发区一食品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办公楼三楼,盗走一台放在办公桌上的联想牌笔记本电脑,并将装有银元、古铜币、纪念币、瓷佛像、现金等在内的保险柜抬走。保险柜内银元121块经鉴定市价约人民币66000余元,其余物品市价约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荣、江明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方法共同盗窃他人财物三次,价值人民币8万余元,另有古铜币70个、金银手饰、铜色铃铛、瓷佛像、铜菩萨、铜火罐等数个物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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