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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架线引发纠纷 三电工殴伤村民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1-11-23 09:41: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志坚)
农村电网改造,架设线路临时改变行走方向,引起农户不满发生纠纷,三工人将村民殴伤。11月22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犯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
2011年5月10日9时45分许,被告人郭昌保、黎锦群、肖传球等人在戴家埔乡双桥岭村茶排组进行农村电网改造,在架设电网线路施工时,因线路行走的路线走向问题与村民林某发生争执并引发打架,被告人郭昌保、黎锦群、肖传球对林某拳打脚踢,并用安全帽砸林某的头部,致林某受伤。经法医鉴定,林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事后,被告人郭昌保、黎锦群、肖传球已支付了林某的医药费17900元和住院期间的伙食费2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昌保、黎锦群、肖传球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甲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依法判处。 目前,该案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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