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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执行、建设更上一层楼
——建始法院五年工作回眸
作者:范正宪   发布时间:2011-11-23 10:41:19


    2007年以来,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集中表现为:案件质效逐年提升,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司法管理日趋规范,工作条件逐步改善。

    亮点一:审判工作绩效丰硕

    2007年至2011年11月,建始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127件,审结10903件,结案率为97.99%。与上个五年相比,收案增加4359件,年均增幅为12.88%;结案增加4545件,年均增幅为14.3%,年均结案率提高4.05个百分点。在审判工作中,该院着力突出了五个重点。

    依法惩处犯罪,维护大局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778件,审结737件,审结率为94.73%,共判处人犯860名。一方面,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对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社会危害不大、有自首立功表现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加强少年刑事审判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通过庭前思想疏导,庭上教育感化,庭后定向帮教,判后回访考察,效果明显,所判处的121名青少年人犯中,仅1人重新犯罪。积极参与审判方式改革,有序推进规范量刑。2009年,建始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州唯一的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法院,为全州法院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受到省州法院的充分肯定。

    狠抓司法调解,促进社会和谐。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790件,结案6644件,结案率为97.84%,其中调解、撤诉4678件,调撤率达70.41%;在已结3346件执行案件中,自动履行和执行和解2890件,执行和解率达86.37%。在审执工作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探索诉调对接模式,构建将调解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覆盖刑事、民事、执行各领域的调解、和解工作机制。加大刑附民案件调解力度,缓解对立情绪,减轻执行压力,刑附民案件和解结案、执行到位率均达到95%以上。通过狠抓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追求“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及时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探索行政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79件,审结170件,结案率94.97%。在行政审判中,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既支持依法行政,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又依法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机制,注重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审结的行政案件中,以协调方式结案67件,占39.41%;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为其提供法律咨询210件次,协助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化解行政争议124件次。

    创新工作机制,破解执行难题。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为突破口,以完善执行制度、规范执行行为为保障,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3374件,执结3346件,执结率99.17%,结案标的额9896万元。一是开展专项活动,加大执行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执行、集中执行活动,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划拨、司法拘留等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案件当事人的惩处力度,维护司法权威。2009年,在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落实上级要求,改进执行方法,穷尽执行措施,清理执行积案,在综合考核中排名全州第一,执行局被省高院荣记二等功。二是强化执行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以制度管人管案,执行审查与执行实施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实行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立、审、执协调配合,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积案,形成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以清积活动为契机,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努力提高执行实效。

    切实关注民生,致力信访维稳。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采取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一是落实司法救助制度,让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21人次,对316人次实施了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用和发放救助金累计达94万余元。二是落实司法便民措施,便利群众诉讼。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案发现场就地调处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共巡回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737件,占同期同类案件结案总数的26.14%。三是拓展畅通诉求渠道,化解涉诉信访难题。加强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推行初信初访接待新机制,建立案件办理情况反馈制度。共接待群众来访995人次,办理群众来信290件次,办结信访积案111件。四是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彰显人文关怀。主动投身“平安建始”创建活动,先后筹资20余万元支持新农村建设,“双联双争”、“整村推进”工作成效明显,多次受到县委表彰;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献爱心,为“汶川地震”、“玉树地震”、“慈善一日捐”等捐款9万余元。

    亮点二:队伍建设成果显著

    坚持“政治建院”方针不动摇,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司法水平和司法能力为重心,深入教育,多管齐下,确保廉洁。执行局、刑庭先后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11个内设机构、20名干警受到省州级表彰;41人次受到县级表彰;院党支部连续五年被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服务大局重实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审执工作,坚决执行县委的指示和决定。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与法院独立审判的关系,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人大的议案和政协的提案。始终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职能作用。

    教育培训强素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三万”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和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干警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着力培养干警爱民、为民意识;通过组织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开展业务知识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不断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

    公开透明促公正。按照审务公开的要求,推行“阳光审判”,依法公开司法活动;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大民主参与司法的力度和密度,扩大参审面,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136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重大案件的审理和执行113件次。

    从严治院树形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法官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行廉政谈话制度,对提拔、重用、轮岗及新进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廉政教育;坚持以制度管人、管权、管案、管事,不断加大检查落实力度;认真抓好廉政文化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以公正廉洁为主题的“书画摄影竞赛”、演讲等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

    亮点三: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大“科技兴院”投入力度,加强人民法庭的建设与管理,努力夯实前沿阵地。

    坚持科技兴院。全力推进科技兴院战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强信息化和自动化建设。筹集资金近200万元,建成机关电子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局域网、法院三级专网、视频会议室和智能化刑事审判法庭,添置安检设备,办公办案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

    加强法庭建设。新建红岩寺、茅田、景阳河、官店口法庭,改扩建业州法庭,为各法庭配备办案用车,添置电脑、传真机、打印机、数码相机等设备,办公办案和生活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推行院领导定点联系法庭制度,每年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四次;完善法庭管理制度,足额保障办公办案经费;统一调配法庭驻警力量,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切实增强法庭的安全防范能力;健全激励机制,对综合考评中获得第一的法庭予以奖励;实行政策倾斜,适度提高法庭干警待遇。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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