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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银行卡当钥匙捅开门锁疯狂盗窃出租屋
发布时间:2011-11-25 09:28: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和忠 卫华)   一张小小的银行卡,居然能够成为不法分子的盗窃工具,20多岁的陈新成正是利用银行卡当“钥匙”,多次到许昌市经济开发区的出租屋内行窃。11月23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陈新成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陈新成是漯河市舞阳县人,2010年4月,他来到许昌市一家企业打工,并在许昌市经济开发区找了一间出租屋安顿了下来。陈新成租住的房子没有安装防盗门,一次陈新成不小心把钥匙弄丢了,他试着用银行卡捅了几下门锁,居然把门给打开了,这个意外的发现让陈新成暗自高兴,他打算用同样的方法去开别人家的门锁,然后进行盗窃。

    2011年3月初,陈新成嫌工作太辛苦,索性辞了职。3月18日,他带了一张银行卡,在自己租住的房屋附近转悠。15时许,陈新成来到一条胡同内,他发现一个独院大门敞开,院子里没有人。根据陈新成的经验,房东通常住在一楼,二楼的房间则用于出租。他径直走到院子里,上到二楼,用银行卡捅开了一间房屋的门锁,盗窃了两部手机后逃离现场。

    之后,陈新成又利用同样的手段作案两起,盗窃了摄像机、笔记本电脑等价值不菲的物品。4月14日,陈新成再次行窃时,被受害人发现并报警,警方遂将其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新成用银行卡将门锁打开,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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