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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坟烧纸引发火灾 毁林百亩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1-11-25 11:53: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金玲)
因上坟燃烧纸钱,从而引发火灾。近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郑早友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近日,被告人郑早友在垫江县沙坪镇乐天村5组二块石(地名)处上坟时,因其点燃的纸钱被风吹入草丛中而引发森林火灾,致使沙坪镇乐天村5组的森林被大面积烧毁。经垫江县森林资源监测站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有林面积为75.6亩,荒山荒地面积13.7亩,烧毁马尾松3091株,折活立木蓄积157.54立方米。火灾发生后,被告人郑早友积极参与灭火,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此次火灾过火林地系村民陈知全所承包,因被告人郑早友经济困难,陈知全对被告人郑早友表示谅解,不要求郑早友赔偿因火灾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垫江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郑早友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未提出辩解意见。 垫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早友在上坟烧纸钱时,未采取安全措施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郑早友在火灾发生后积极参与灭火,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郑早友适用缓刑可不致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缓刑。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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