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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昌一六旬教师多次猥亵女童获刑
发布时间:2011-11-25 15:41: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子弘 董泽涵)   2011年11月24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判决一起猥亵儿童案,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金志农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2007年至2008年间,被告人金志农在担任瑞昌市码头镇某小学数学教师期间,为寻求刺激,利用在课堂上辅导女学生做作业之机,先后多次抠摸四名女学生的阴部。2008年暑假期间,被告人金志农在其家中对一女学生的胸部和阴部进行了抠摸。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金志农为寻求刺激,采取抠摸的手段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在法定刑内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瑞昌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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